千居逐步教你買賣二手居屋的流程、所需文件和注意事項,由搵樓到成交,由業主和買家兩個角度出發,全面分析當中涉及的手續和程序。不論您是居屋的業主還是買家,讀畢這篇懶人包,您便是二手居屋的專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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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考慮補地價 / 未補地價(買賣未補地價居屋 VS 買賣補地價居屋)
2. 取得買賣二手居屋資格(准賣證、准買證)
3. 網上搵樓放盤
4. 簽訂臨約 + 申請補地價及按揭
5. 申請「提名信」
6. 簽訂正式買賣合約
7. 簽訂轉讓契據
8. 常見問題
近期更新
- 房屋署每月公布居二市場成交數據,2024 年 1 月份成交總數共 212 宗,較 2023 年 12 月份的 189 宗,增加 13 宗,按月升 6.87 %。(2024年 2月)
- 房委會 24 日公布新一期居屋售樓書及價單,首批買家於 1 月 31日開始揀樓。(2024年 1月)
STEP 1:考慮補地價 / 未補地價
居屋定價比私樓平近一半,是因為政府為買家提供了免地價的優惠。
居屋有轉讓限制,業主想賣走單位時,須視乎是否已屆滿年期限制,而決定是否有「補地價」的需要,即向政府退還當初所享樓價折扣。
未補地價的居屋單位,只可於「居屋第二市場」(居二市場)出售,政府在推售新居屋時,同步推行白居二計劃,就是讓合資格的白表買家在居二市場買居屋;至於補價後的單位,則可在公開市場自由出售,補價普遍由接手的買家承擔,亦即居屋業主開價高一些。
居屋放盤描述通常寫有「已補地價」、「未補地價」的字句,以提示接手的買家是否有補價的需要。
各期居屋的轉讓限制如下:
居屋期數 | 不補價出售 (居屋第二市場) | 補價出售 (公開市場) |
---|---|---|
2017 年 或之前 | 買入 2 年後 | 隨時 |
2018 年 | 首 2 年按買入價出售,隨後可自由定價 | 買入 5 年後 |
2019 年 或之後 | 首 2 年按買入價出售,隨後可自由定價 | 買入 10 年後 |
買賣未補地價居屋
對居屋業主而言,以未補地價的形式賣居屋,多數是因為單位尚未屆滿轉讓年期限制,不可於公開市場出售,但又想提早「散貨離場」,賣走單位以套現資金,只好在「居屋第二市場」售予合資格人士。
以下兩類合資格人士,可申請在居二市場購買居屋單位;
可買未補地價居屋人士 | 資格要求 |
---|---|
綠表資格人士 | 如公屋租戶、成功申請「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」的初級公務員等 |
白表資格人士 | 符合白表入息與資產限額的香港永久居民(亦作「白居二」) |
以 2020 年居屋為例,白表入息及資產限額如下:
家庭人數 | 白表月入限額 | 白表資產限額 |
---|---|---|
1 人 | $33,000 | $85 萬 |
2 人或以上 | $66,000 | $170 萬 |
買賣補地價居屋
但凡屆滿 5 – 10 年的居屋轉讓限制,皆可申請補地價後在公開市場出售。所有市民都可透過補地價的方式,買入該等居屋單位,無任何資格限制,亦無須事先申請。
STEP 2 :取得買賣二手居屋資格(未補價)
想買賣「未補價居屋」,業主和買家均須先得房屋署的資格許可。
放售未補價二手居屋資格:可供出售證明書
想不補價賣走居屋單位,業主須先向房委會申請「可供出售證明書」(俗稱「准賣證」),手續如下:
- 向居屋第二市場計劃小組 / 網上索取「可供出售證明書」申請書(下載准賣證申請書 PDF)
- 準備面額 $810 的支票 / 銀行本票作為申請費,抬頭人為「香港房屋委員會」
- 將申請書、申請費及樓契副本共三份文件,交回居屋第二市場計劃小組
居屋第二市場計劃小組地址:
香港九龍黃大仙龍翔道 138 號龍翔辦公大樓 2 樓 202 室
經房屋署審核後,業主便會獲發准賣證,過程需時約 14 個工作天,有效期為 12 個月。
購買未補價二手居屋資格:綠表 / 白居二 + 購買資格證明書
只有綠表和合資格白表人士能夠申請購買未補價居屋單位。
綠表人士可直接向房屋署提交「購買資格證明書」(俗稱「准買證」)的申請書(網上下載表格PDF),白表人士則須因循以下程序:
-
遞交白居二申請表格
每年白居二會連同一手居屋一同接受申請,有意購買二手居屋的買家,要準時遞表及繳付申請費用。
只申請白居二費用為 $160,同時申請一手居屋和白居二的費用為 $410。
-
待居屋攪珠被抽中
只有於居屋攪珠成功「中籤」被抽中的白表申請人,方可購買二手居屋。
-
進行入息及資產審查
申請白居二時,只需填妥基本資料,未要提供入息及資產證明;審查這一個步驟,會留待中籤後進行。
房委會會發信予白表中籤者,要求他們於 7 日內遞交「入息及資產申報表」,並提供近半年的稅單、糧單、銀行簿、銀行月結單、股息信等入息及資產證明文件。房委會或會約見個別白表買家。
-
等收房署「批准信」
通過審查後,房委會會向白表中籤者以平郵形式寄出「批准信」,當中附有兩份確認書,分別適用於申領房委會居屋及房協住宅發售項目的「購買資格證明書」(准買證)。
-
申領「購買資格證明書」
「批准信」發出 4 周內,白表中籤者須填妥附帶確認書,並郵寄或親身遞交至負責小組,以申領「購買資格證明書」。
中籤者可選擇只申領一份(房委樓 / 房協樓二選一),亦可一次過申領兩份,但其中一份會於用另一份證明書簽約買樓時自動失效。
准買證費用為各 $920,一般情況,考慮到居屋盤放盤量未算多,又極其搶手,同時申領兩份雖然增加了買樓成本,卻是最穩陣的做法。
「准買證」發出 12 個月內,須簽訂臨時買賣合約,否則當棄權論。
STEP 3:網上搵樓 / 放盤
買賣雙方在申領「准賣證」、「准賣證」的同時,可以於網上放盤 / 搵樓。
這部分的程序與一般私樓放盤 / 搵私樓無異,業主可選擇自行網上放盤,亦可委託代理放盤;同樣地,準買家可自行上網搵樓,也可走入代理舖詢問盤源。委託代理放盤搵樓,促成交易後,買賣雙方均須繳付樓價 1% 為代理佣金。
物色心水二手居屋單位,可到千居的居屋專頁,比較不同放盤的樓齡、面積、售價和呎價,亦可留意二手居屋成交紀錄,一看該屋苑的樓價走勢。業主也可利用千居的業主放盤功能,自行放盤。
值得留意,可供予綠白表人士購買的二手居屋放盤量有限,市區居屋盤可謂極搶手,買家又只得 12 個月的時限揀樓,還價宜快狠準,不宜拖泥帶水。
STEP 4:簽訂臨約 + 申請補地價及按揭
居屋業主尋得買家,又或綠白表人士揀好心儀二手居屋單位、傾好成交價錢後,雙方便可簽署「臨時買賣合約」(臨約),表示雙方交易的意向。
同時,買家須向賣方繳付樓價的 3 – 5% 作為「臨時訂金」(細訂)。
如單位要補地價(即業主選擇於公開市場放售),便須由現業主向房委會寄回「評估補價申請書」(瀏覽表格)、樓契副本和申請費用 $6 ,230,房署確認收到申請後,會派員上單位進行估價,約一個月後會發出「評估補價通知書」。
通知書當中的估價有效期為 2 個月,而且須最遲於「轉讓契據」(轉讓契,即確認買家為新業主的樓契)簽訂手續前及在買賣協議 (包括臨約或正式協議)訂立日期起計 28 天內繳付補價,故業主通常簽完臨約就會申請補價,以趕於簽契前後完成補價,逾時則須重新申請估價。
上述所有補地價的手續,均可委託律師代為處理。亦因如此,二手居屋一般會於簽臨約前便請好律師,不同於私樓,最遲可等到簽正式買賣合約才上律師樓。有按揭需要的買家,亦可憑臨約,前往銀行申請居屋按揭。銀行會待買賣雙方簽訂轉讓契據時放款。
STEP 5:申請「提名信」
買賣雙方簽好臨約,買家的代表律師會將以下文件,遞交至房委會,以申領「提名信」,表示賣方提名買方為居屋單位的「接手人」:
- -賣方的「可供出售證明書」正本
- -買方的「購買資格證明書」正本
- -買方用作支持其申請「提名信」所作出的法定聲明書
- -臨時買賣合約副本
- -申請費 $910,必須以律師樓發出的支票或銀行本票繳付 , 抬頭人為「香港房屋委員會 」
由申請至收到「提名信」需時最少 7 個工作天,必須有提名信,才能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和轉讓契據。
STEP 6:簽訂正式買賣合約
收到提名信,便可簽訂「正式買賣合約」,進一步確認雙方交易意向。
為了預留足夠時間準備提名信,房屋署建議簽完臨約,大概相隔 12- 14 天,才好簽正式合約。
買家須向賣方再繳付「加附訂金」(大訂),大細訂總數約為樓價的 10%。
STEP 7:簽訂轉讓契據
簽完正式買賣合約的 2 – 3 個月內,便是簽訂「轉讓契據」(轉讓契),即成交的大日子,當中預留了時間,讓買賣雙方處理補價、按揭所需進行的剩餘程序。
成交當日或之前,買家通常會再上二手居屋單位,根據驗樓清單再驗收一次。
成交當日,按揭銀行會放款予律師樓,由律師代為向賣方繳清樓價尾數。同時,買賣雙方如有委託代理,均須向代理各付樓價 1% 的代理佣金。
律師會負責草擬樓契條款和處理按揭契據,並將樓契送往土地註冊處登記。買家會於此日收到單位鎖匙,正式收樓成為新業主,雙方完成所有買賣二手居屋的流程。
買賣居屋流程,比一般私樓買賣更繁複,當中涉及提名信,甚至補價程序。雖然未補價居屋樓價平一截,但盤源選擇會比私樓少,如對置業有較多要求,不妨上千居搜尋各區心水靚盤。
常見問題
如何計算居屋補地價?
補價 = 單位現時市值 x 買入單位時的折扣率。
未補價二手居屋按揭有何限制?
未補價居屋只能選用銀行P按計劃,按揭成數最高九成,按揭年期最長25年,但毋須通過壓力測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