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論是租樓還是放租物業,都容易發生租務糾紛問題。即使有租約的協定,仍然可能發生許多爭拗,有可能是租客拖租欠租,有可能是業主違法協議約定,種種情況都有機會導致租務糾紛。身為租客或者業主,當然希望能夠保持良好的租賃關係,而不是最後互相指控對方。究竟最常見的糾紛情況是什麼?如果遇上這些情況,又應該如何處理呢?千居將會在下文,教你循正確途徑解決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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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糾紛
租樓時常會發生糾紛,業主和租客之間鬧上法庭的新聞也不是新鮮事,以下千居就列出幾款最常見的糾紛類別,教你如何避免或處理相關事件。
1. 租客拖欠租金
業主最害怕的事就是遇上租霸,交租日子到期仍然遲遲未肯交租,三催四請還是無回應,業主收不到租金自然感到不滿。
處理方法
業主若果想追討欠租,或者直接收回物業,可以循以下幾個途徑追討:
- 向小額錢債審裁署/區域法院/高等法院作出申索,追討租金
- 向土地審裁處/區域法院/高等法院申請沒收租賃,收回物業
- 申請財物扣押令,以租客財物清償所欠租金
財物扣押令是單方面進行的申請,租客並不知情,且無法作出抗辯,以防租客知道後立即撤走其財物。
例子
有些極端例子,就例如啟德天寰曾有一名業主,被租客拖租兩個月,獲頒土地審裁署的「收樓令」後,入屋才發現租客早已悄悄搬走,並遺留下一片廢墟,所有家具牆身遭到嚴重損毀,最後連租客都聯絡不了,承受巨大損失。
2. 違反物業用途
有時業主未摸熟租客的背景,就將物業出租,最後發現租客可能違反了物業本身用途,因而引發糾紛。例如單位本來是住宅單位,業主在不知情情況下,租給打算在單位經營生意的租戶,業主有可能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。
如果租客違反政府租契,政府有權收回業主對該物業的擁有權,但這種情況較罕見。比較常見的是,租客被鄰居發現經營商業活動,然後被投訴甚至採取法律行動,業主需要為此而付上責任。
更嚴重的情況,例如住戶在單位內從事非法活動,例如經營非法賭場或色情場所,業主更可能要面對刑事檢控。
處理方法
如果業主發現租戶未經批准,擅自利用單位作協議用途以外的活動,應立即與租戶溝通,並要求租戶停止該行為。如果租戶不聽從,業主可以取得租戶違約的證據,再提出申索。
假如得知租戶進行的活動屬於非法行為,業主應該儘快報警處理。
例子
過往曾經有案例,警方打擊非法外圍賭博集團,警方表示通常這種情況都會拘捕業主,業主需要證明自己不知情,過程亦非常麻煩。所以業主租出單位時,應該先瞭解清楚單位有何用途。
3. 擅自分租
另一種常見租務糾紛,就是租客擅自將單位分租出去。通常租約都會列明,租客不可以將物業分租予第三者。對於業主而言,租客私下將物業分租,收取租金,損害了作為物業擁有人的權益。
處理方法
由於租戶違反租約協定,業主可以對租客採取法律追討,索取賠償。
例子
租客未經業主同意,私下將單位「租上租」,出租予第三者,可能會面對業主的賠償申索。如果租約清楚列明,租約不能擅自分租,租客很大機會違約,並需要付上法律責任。
4. 推卸維修保養責任
另外,關於維修單位的責任爭拗,經常發生在住宅單位的租務上。雖然租約通常已經訂明,維修保養的責任屬於誰,但是到實際上發生時,仍然會有很多爭論位。一般而言,業主應負責一切外部及結構性的維修,因為結構性維修可能牽涉到會否觸犯大廈公契,或者大廈整體的維修責任。而內部及非結構性部分則應由租客處理,例如單位內部油漆剝落。
處理方法
根據雙方簽訂的租約條款,界定了哪一方需要負責承擔維修單位的責任。如果雙方無簽署相關條款,可以將案件交由法庭裁定,判斷責任應落在誰身上。
例子
曾經有新手業主租出單位數個月後,發現單位被嚴重損壞,但由於租約列明業主需要負責維修,律師指出如果租客合理使用單位而損壞,業主仍要負上維修責任。
專責部門
總括而言,如果遇上租務問題,可以按個人情況向以下部門求助。
政府部門 | 功能 |
差餉物業估價署 | 負責執行《業主與租客(綜合)條例》,並提供有關租賃事宜的服務。 |
土地審裁處 | 負責處理租務糾紛,例如涉及收回物業的申請。 |
小額錢債審裁處 | 如果你的問題只涉及金錢追討,且金額不多於 $75,000,就可以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索償。 |
租賃事務繁複,過程必然發生不少糾紛,要記得保障自己的權益,免受對方壓榨。如果你正在考慮租樓,或者放盤,不妨上千居搜尋更多資訊。
常見問題
有關政府物業(例如公屋)的租務問題,應向誰求助?
想查詢政府物業的租務問題,可以參閱香港房屋委員會網站。
追討欠租的金額有上限嗎?
如果你向高等法院申索,金額並無上限。
業主可否自行進入單位,丟棄欠租租戶的物品?
此舉可能會導致日後租客控告業主,非法處置及挪用其貴重物品。